执文害意【拼音】:zhí wén hài yì解释指拘泥于字面而损害内容。出处宋·苏轼《应诏论四事状》:“推考其故,盖提举盐事司执文害意,谓非贫乏不在此数。”示例此皆~,信经废传之过也。 ★宋·陈善《扪虱新话》卷二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执文害意”是一个具有深刻警示意义的汉语成语,其字面意思是拘泥于文字的表面意思,反而损害或曲解了文章或话语的真实意图和精神实质。这个成语强调在理解文本时,不能仅仅停留在字词的表面,而应深入领会其背后的深层含义、语境和作者的真正目的。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中国古代的经典论述。宋代学者朱熹在《朱子语类》中曾提及类似观念,强调读书需领会大旨,不可死于句下。而更直接的渊源可能与古代文论及经学阐释传统有关。在古代,尤其是经学研究中,学者们常就经典文本的解释发生争论,一派主张严格依据字句训诂,另一派则强调探求微言大义。“执文害意”正是对那些过度拘泥字面、导致本意丧失的僵化解经方法的批评。它提醒人们,语言作为表达工具具有局限性,真正的理解需要超越文字符号本身。 从内涵上分析,“执文害意”揭示了语言文字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张力。文字是思想的载体,但并非思想本身。如果机械地、孤立地抠字眼,忽视整体语境、时代背景、作者立场以及语言的修辞性(如比喻、象征、反讽等),就很容易产生误解。例如,对文学作品中诗歌的解读,如果仅按字面意思理解比喻或夸张,就会失去其艺术境界和情感内涵;对法律条文或政策文件的理解,如果脱离立法精神和社会实际,也可能导致执行上的偏差甚至不公。 这个成语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在学术研究领域,它告诫研究者避免断章取义,应进行整体性、历史性的理解。在文学鉴赏中,它反对僵化的索隐式解读,倡导对作品神韵和作者匠心的把握。在日常沟通与管理中,它提醒我们关注他人话语的核心诉求与情感,而非仅仅纠缠于个别用词。甚至在跨文化交流中,理解不同语言背后的文化逻辑,避免直译造成的误会,也是避免“执文害意”的体现。 与“执文害意”意义相近的成语有“咬文嚼字”、“断章取义”、“胶柱鼓瑟”等,它们都含有拘泥固执、不知变通之意。而其反义则可以是“融会贯通”、“得意忘言”、“领会精神”等,强调把握本质、灵活理解的态度。避免“执文害意”并非否定文本细读的重要性,而是倡导一种更深层次的、辩证的阅读和理解方式:既要尊重文本,又不为其所困;既要分析字句,又要综观全局。 总之,“执文害意”这个成语凝聚了中国古人关于语言、理解和智慧的深刻思考。它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信息爆炸、文本泛滥的当代,尤其值得我们铭记。无论是阅读经典、处理信息,还是人际交往,我们都应努力穿透文字的帷幕,去捕捉和尊重那背后的真实意图与精神内核,这样才能实现更有效、更富创造性的沟通与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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