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公行私【拼音】:jiè gōng xíng sī解释借公事的名义谋取私利。出处清·刘献廷《广阳杂记》第一卷:“见善忘举者妒,知恶不劾者比,依违是非者谲,借公行私者佞。”示例~,针砭时弊,是杂文的主要特点。近义词假公营私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自私的人
成语“借公行私”是一个具有鲜明贬义色彩的汉语词汇,它形象地描绘了一种利用公共权力、职务便利或公共资源来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其核心在于一个“借”字,意指假借、凭借公家或集体的名义与平台,行为的最终目的却是满足一己之私。这个成语深刻地揭示了公私不分、以权谋私的社会腐败现象,是传统文化中对官员及掌权者道德操守的重要警示。 从语义构成来看,“借公”是手段与表象,“行私”是目的与实质。它通常用于批评那些身居职位、手握权力的人,他们表面上是在履行公务、办理公事,甚至可能表现得兢兢业业,但暗中却将公共权力异化为个人工具,用于谋求金钱、地位、人情或其他私人好处。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更严重侵蚀了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基石,历来为法律与道德所不容。 该成语的渊源可追溯至中国古代重视“公义”与“私欲”之辨的思想传统。儒家思想强调“克己复礼”、“天下为公”,反对因私废公。在漫长的历史中,诸如“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等类似成语层出不穷,共同构成了对官员廉政要求的语汇体系。“借公行私”与它们含义相近,都精准地刻画了那种在公共利益掩护下进行的隐秘的利己行为,反映了民众对清正廉洁政治生态的期待和对腐败行为的深切厌恶。 在具体运用上,“借公行私”常用于政治与社会评论中。例如,批评某官员利用工程项目招标为亲属牟利,或指责某管理者利用规章制度的执行来打击异己、照顾亲信,都可以称之为“借公行私”。它比直接说“贪污腐败”更侧重于描述其行为方式的隐蔽性与欺骗性——即给不正当的行为披上了一层正当的“公务”外衣。这使得该成语在揭露和批判那种看似合规、实则钻营的“软腐败”时,尤为犀利和传神。 综上所述,“借公行私”不仅仅是一个语言符号,更是一种深刻的文化批判工具。它凝聚了中国人对权力运行应有边界的认知,以及对公职人员廉洁奉公的伦理要求。在当今社会,重申这一成语的内涵,对于倡导廉洁文化、监督权力运行、筑牢“公私分明”的思想防线,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提醒所有掌握公共资源者,必须时刻警惕权力异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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