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首罪魁【拼音】:huò shǒu zuì kuí解释首:头目;魁:首领。犯罪作恶的首罪者。出处明·郑若庸《玉玦记·索命》:“虽是虔婆杀我,娟奴是祸首罪魁,追了他去。”示例我们要把这事的~揪出来。近义词罪魁祸首反义词语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祸头子
“祸首罪魁”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文献,用以指代灾难或祸患的主要引发者与责任承担者。其中,“祸首”强调其为祸事的开端或首要人物,“罪魁”则突出其罪恶行径中的领头者,两者结合,强化了其在恶性事件中的核心地位与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一成语蕴含强烈的贬义色彩,通常用于谴责那些挑起事端、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群体,体现了传统文化中对是非善恶的鲜明评判态度。 从历史渊源来看,“祸首罪魁”的雏形可见于早期典籍中关于灾祸责任的论述。例如,《左传》等史书常以“首祸”“元恶”等词描述战乱或动荡的始作俑者。随着语言演变,明清小说及戏曲中逐渐固化形成四字成语,用于刻画反面角色或批判社会乱象。它不仅在文学作品中频繁出现,也深入民间口语,成为指责重大过失者的常用表达,反映了人们对追责溯源的道德诉求。 在语义内涵上,该成语强调双重责任:一是事件起源的因果关系,即“祸首”意味着祸患的起点;二是道德与法律层面的罪责归属,即“罪魁”指向罪恶的集结者。这种表述往往用于重大社会事件、政治动荡或灾难性冲突中,凸显责任人的主动性或主导性。例如,历史上常将挑起战争的统治者称为“祸首罪魁”,在民间语境中,也可用于指责导致家庭破裂、团队失败的關鍵人物。 使用“祸首罪魁”时,需注意其严肃性与批判性。它不同于一般性的“责任人”,而是带有强烈的道德审判意味,多用于正式批评或历史评价中。在当代社会,该成语常见于新闻报道、评论文章或司法论述中,用以定性严重事故、腐败案件或国际冲突的根源。例如,在反思环境污染事件时,媒体可能将违规企业称为“祸首罪魁”;在分析经济危机时,学者或会追溯某些政策的“祸首罪魁”角色。 从文化价值角度看,这一成语承载了中国传统中“惩恶扬善”“追本溯源”的思想。它提醒人们重视行为后果,强调对重大过失的问责精神,有助于社会形成明晰的责任伦理。同时,其使用也需谨慎,避免泛化或滥用,以确保指责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在全球化背景下,这一概念亦可对应国际语境中的“主要责任方”,体现出人类对正义与责任共识的普遍追求。 总之,“祸首罪魁”作为一个凝练而有力的成语,不仅丰富了汉语的表达,更深植于民族的价值判断之中。它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现实行为的警示,在语言与文化的长河中持续发挥着批判与教化的双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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