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罪立功【拼音】:dài zuì lì gōng解释带着罪过建立功劳,以争取减免处罚。出处清·李渔《蜃中楼·献寿》:“正要议俺的罪刑,恰好西北地方又报亢旱,上帝就着俺去带罪立功。”示例让他去~,以观后效。近义词立功赎罪、改邪归正反义词负隅顽抗、顽抗到底、死不改悔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借指赎罪英文make amends for one's wrong doing 日文罪 (つみ)の艖で手柄を立てる
成语“戴罪立功”是中国古代军事与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一个富有智慧的概念,意指身负罪责的人通过在后续行动中建立功绩,来抵偿或减轻原有的罪过。这一成语蕴含着将功补过的思想,体现了古代中国法律文化与用人策略中灵活而务实的一面。其核心在于给予犯错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将个人的能力引导至有益的方向,从而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利益的双重挽回。 从历史渊源来看,“戴罪立功”的理念与实践可追溯至古代中国的军事与律法体系。在军事领域,将领或士兵若因过失导致战事不利,往往不会被立即严惩,而是允许其留在军中,以后续的战功来弥补前失。例如,明代中后期,面对边患与内乱,朝廷常对失职将领采取“戴罪管事”或“戴罪自效”的策略,令其继续统兵作战,以观后效。在司法层面,某些朝代的法律也规定,罪犯若能主动揭发同伙或协助破获重大案件,可酌情减免刑罚,这同样体现了“立功赎罪”的精神。成语中的“戴”字,形象地表达了身负罪责的状态,而“立功”则是扭转局面的关键行动。 这一成语的形成与流变,深刻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伦理观。儒家思想强调“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法家虽然注重严刑峻法,但实践中亦不乏权变之术。“戴罪立功”正是这种刚柔并济治理智慧的体现:它既维护了法纪的严肃性——罪责并未被抹去,又提供了积极的出路——通过贡献来换取宽宥。这种机制不仅有助于挽救人才、避免一棒打死,也在特定历史时期起到了激励士气、缓解内部矛盾的作用。 在文学与艺术作品中,“戴罪立功”常成为推动剧情发展的重要情节。许多历史演义、小说戏曲中,都有角色因故获罪后,奉命执行艰难任务,最终功成赎罪的故事。这类叙事不仅增强了作品的戏剧张力,也向观众传递了“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价值观,使这一概念深入人心。它塑造了一种经典的人物弧光:从陷入低谷到奋起拼搏,最终实现自我救赎。 时至今日,“戴罪立功”这一成语已超越了原有的军事与法律范畴,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职场中,它可能指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后,通过额外努力或出色表现来弥补损失;在教育层面,它体现了给予学生改正错误机会的宽容态度。当然,现代法治社会强调罪刑法定与程序正义,司法实践中的“立功”情节需严格依法认定,但成语所蕴含的“给予改过机会、激励正向行为”的精神内核,依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它提醒我们,在处理过失时,除了惩戒,也应考量如何引导当事人将功补过,从而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动力。 综上所述,“戴罪立功”是一个凝结了中国古代政治智慧与人文精神的成语。它起源于特定的历史实践,逐步演化为一个蕴含着深刻管理哲学与人生道理的文化概念。这一成语不仅记录了历史上一种灵活务实的处置策略,也持续影响着当代社会对错误、责任与救赎的思考方式,展现了中国文化中注重转化与再生的辩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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