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食恶果zì shí è guǒ 详细另见:自食其果
成语“自食恶果”源自佛教经典,意为“自己吞下自己种出的恶果”,比喻一个人因自身的错误行为而遭受相应的痛苦或惩罚。这一概念最早可追溯至《楞严经》:“以恶食故,还自食恶果。”佛教因果论认为,世间万物皆遵循“种瓜得瓜,种恶得恶”的规律,个人当下的遭遇往往是过去行为所结出的果实。成语通过具象的“食果”动作,生动揭示了行为与后果之间不可分割的关联,强调人需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从语义结构分析,“自食恶果”由“自食”与“恶果”两部分构成。“自食”指亲自吞食,体现了行为主体的主动性;“恶果”则象征由恶行衍生出的苦果,带有强烈的负面评价色彩。二者结合,既点明了行为与后果的因果关系,也暗示了承受后果时的被迫性与痛苦感。与“自作自受”“咎由自取”等近义成语相比,“自食恶果”更突出后果的严重性与反噬性,常用来形容因重大过失或恶劣行径导致的灾难性结局。 在历史流变中,这一成语逐渐超越宗教范畴,成为中华文化中道德训诫的重要载体。古代文献如《左传》《史记》虽未直接使用该词,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等表述已蕴含相同哲理。至明清小说,成语在民间叙事中广泛应用,如《醒世恒言》中刻画贪婪者最终人财两空的情节,正是“自食恶果”的典型写照。它既是对个人行为的警示,也反映了社会对公正秩序的朴素信仰。 现代语境中,“自食恶果”的应用场景更为广泛。在个人层面,它可形容因懒惰导致学业荒废、因欺骗失去他人信任等日常困境;在社会层面,则常用于批判 environmental damage、政治阴谋或商业欺诈等系统性错误。例如历史上某些政权因倒行逆施而崩溃,或企业因漠视安全标准酿成事故,媒体常以“自食恶果”总结其教训。成语跨越时空的适用性,恰恰证明了因果逻辑在人类认知中的普遍性。 深入思考“自食恶果”的文化内涵,可见其与中国传统伦理观紧密相连。儒家强调“慎独”与“反求诸己”,道家主张“天道好还”,皆与成语的核心理念相通。它不仅是道德评判工具,更蕴含着深刻的生存智慧:一方面警示人们规避恶行,另一方面也赋予困境以解释框架——当人遭受不幸时,若能反省自身责任,反而可能获得精神解脱。这种将命运与个人行为挂钩的思维方式,虽有一定宿命论色彩,却也强化了人的主体性与责任感。 总之,“自食恶果”作为凝练千年的成语,既是汉语形象表达的典范,也是中华文化因果观的具体呈现。它以简驭繁地揭示了行为与命运之间的纽带,提醒世人“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在当代社会,这一成语仍具有现实意义:无论是个人修身还是社会治理,都需铭记“种善因得善果”的古老训诫,以避免陷入“恶果”的苦涩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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