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所欲为【拼音】:rèn suǒ yù wéi解释任:听凭;所欲为:想要做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出处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12回:“又多是土棍青皮,平时鱼肉乡愚,无恶不作,到这时候有了护符,更是任所欲为的了。”示例丧葬既毕,西太后处置国政独断独行,~。 ★《慈禧太后演义》第17回近义词为所欲为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状语;指随心所欲
成语“任所欲为”是一个较为常见的四字词组,其含义与“为所欲为”相近,但使用频率相对较低。它通常用来形容一个人或团体凭借权势、地位或特殊条件,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不受任何约束或限制,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这个成语的核心在于强调行为的任意性和无节制性,往往暗示着对他人的忽视、对规则的践踏或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从字面上看,“任所欲为”可以拆解为“任”、“所”、“欲”、“为”四个字。“任”有听凭、放任之意;“所”在此处为结构助词,与“欲”结合表示“所想要的”;“欲”指欲望、意愿;“为”即行动、作为。整体理解就是“放任自己去做想做的事情”,这与“随心所欲”有相似之处,但“任所欲为”更侧重于外在约束的缺失和行为的放纵,情感色彩上更为负面。 在历史文献和文学作品中,“任所欲为”的用法多与批判权势者的专横跋扈相关。例如,在古代史书或政论文章中,常以此词描述昏君、权臣或豪强地主依仗特权,肆意欺压百姓、掠夺资源的行为。它刻画了一种不受制约的权力状态,这种状态往往导致社会不公和民怨沸腾。因此,该成语不仅是行为描述,更是对权力滥用的深刻警示。 与“为所欲为”相比,“任所欲为”在语义上几乎可以互换,但后者在书面语和口语中都稍显古朴,现代汉语中“为所欲为”的使用更为广泛。两者都强调行为的绝对自由,但“任所欲为”中的“任”字更突出“放任”这一主观态度,即主动地不加管束。而“随心所欲”则可能带有中性甚至些许积极的意味,如形容艺术创作的自由境界,这与“任所欲为”的贬义有显著区别。 在社会语境中,“任所欲为”常用于批评那些无视法律、道德或他人权益的行为。例如,在讨论环境破坏时,可以谴责某些企业“任所欲为”地排放污染物;在分析国际关系时,也可指责霸权国家“任所欲为”地干涉他国内政。它提醒人们,任何自由都应有边界,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个人或集体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和伦理的制约。 总之,成语“任所欲为”是一个富含批判意味的词汇,它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中权力与欲望结合可能带来的危害。理解和运用这个成语,不仅有助于我们准确描述社会现象,更能促发对秩序、规范和同理心的思考。在倡导法治与文明的今天,“任所欲为”的行为应当被警惕和抵制,而代之以尊重规则、关照他人的负责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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