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臂之盟【拼音】:gē bì zhī méng解释割臂:刺破胳臂;盟:盟约。原指春秋战国时鲁庄公与孟任割破胳臂,订下婚约。后泛指用割破手臂立誓宁约(指男女秘订婚约)。出处《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初,公筑台,临党氏,见孟任,从之。閟。而以夫人言,许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示例如昭公讳孟子之姓,庄公强~,是婚姻之礼废了,那淫僻之乱莫不从此而生。 ★清·李汝珍清《镜花缘》第五十二回近义词割臂盟公反义词语法作宾语;指男女秘订婚约
成语“割臂之盟”源自中国古代典籍《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其字面意思是指割破手臂立下盟誓,用以比喻男女之间秘密而坚定的婚约或爱情誓言。这一成语的背后,承载着一段关于忠诚、勇气与誓约的古老故事,不仅反映了先秦时期的社会风俗,也深刻体现了中华文化中对信义与情感的重视。 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鲁国。据《左传》记载,鲁庄公爱上了一位名叫孟任的女子,但孟任起初并不接受庄公的追求。庄公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和决心,便与孟任私下订立盟誓,并割破手臂以血为证,最终赢得了孟任的信任,两人结为夫妻。这一行为在当时被视为一种极其庄重的立誓方式,因为血液被视为生命与灵魂的象征,割臂流血意味着以生命为担保,彰显了誓约的不可违背性。 从历史背景来看,“割臂之盟”反映了春秋时期盟誓文化的一个侧面。在那个礼法逐渐松动的时代,人们常通过献血为盟来强化约定的神圣性,尤其是在政治、军事或私人关系中。割臂之举虽带有些许极端色彩,但它强调了信义高于形式的社会价值观。同时,这一成语也揭示了当时女性在婚姻中的被动地位——孟任最初拒绝庄公,但最终因庄公的誓言而妥协,这或许暗含了权力不对等下女性选择的局限性。 在文学与文化意义上,“割臂之盟”成为后世诗词、小说中常见的意象,用以歌颂忠贞不渝的爱情。例如,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曾引用此典,赋予故事浪漫而悲壮的色彩。成语不仅承载着历史记忆,还演变为一种文化符号,象征着为爱情或理想不惜牺牲的决绝精神。它提醒人们,真正的誓约需要付出代价,而信守诺言是一种高尚的品德。 然而,现代视角下,“割臂盟誓”的行为已不再被提倡,因其带有自残性质,与现代健康、理性的价值观相悖。但成语本身的精神内核——即对承诺的坚守和情感的珍视——依然具有启示意义。在今天,它更多被引申为形容隐秘而坚定的约定,或用于文学作品中增强感染力。 总之,“割臂之盟”作为一个古老成语,跨越千年仍能触动人心。它既是一段历史缩影,展示了古人如何以鲜血铭刻信义;也是一面文化镜子,映照出人类对忠诚与爱情永恒的追求。通过理解这样的成语,我们可以更深刻地把握中华文化的精髓,并在现代生活中继续传承其内核中的诚信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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