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贤佞sān jī xián nìnɡ《汉书·王尊传》载:汉王尊任京兆尹,凡三岁,除恶安良,治绩显著,后为御史大夫所诬,免官。湖县三老上书为之辨白:“一尊之身,三期之间,乍贤乍佞,岂不甚哉!”后因以“三期贤佞”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实。清钱谦益《十一月初六日召对文华殿旋奉严旨革职待罪》诗之十一:“五鼎食烹皆主父,三期贤佞总王尊。”
“三期贤佞”典故出自《汉书·王尊传》,其核心内容围绕西汉名臣王尊三次遭贬谪又三次被起用的宦海浮沉经历,生动体现了古代政治环境中贤臣与佞臣势力反复较量、忠直之士命运多舛的复杂局面。这一典故不仅记录了个人的仕途坎坷,更深刻折射出汉代中期朝廷权力斗争与人才任用机制的某些特征。 王尊,字子赣,涿郡高阳人,自幼孤贫而勤奋好学,精通《尚书》《论语》。他早年担任郡文学官,后因才能出众被举荐为虢县县令,再迁益州刺史。在任期间,王尊以刚直果敢、严厉执法著称,曾不畏权贵劾奏大将军王凤亲属的不法行为,由此崭露头角,但也埋下了日后遭嫉的隐患。汉成帝时期,王尊被任命为京兆尹,负责治理京师。他大力整顿治安,打击豪强,甚至敢于惩处皇帝外戚宾客的罪行,因此声望日隆,被誉为“忠贞臣子”。然而,其雷厉风行的作风也触动了诸多权贵利益,最终遭人构陷,被以“暴虐”之罪名免官,这是其第一次重大挫折,标志着他与朝中佞臣集团的初次正面冲突。 遭贬后不久,因京师治安再度恶化,成帝迫于形势重新起用王尊为徐州刺史。他赴任后迅速平定盗贼,恢复秩序,政绩斐然。但因其执法过严、不徇私情,再次遭到地方豪强与朝中敌对势力的联合弹劾,被指控“专权擅杀”,二次去职。这一起一落,凸显了当时政治生态中贤能之士若坚持原则,极易陷入“立功—遭谤—去职”的循环。然而,当国家遇到危机时,统治者又不得不依赖此类干才,王尊因而在关东地区动荡之际第三次被启用为东郡太守。任内黄河泛滥,他亲率吏民抗洪,甚至以身犯险驻守堤坝, stabilising 局势,再显能臣本色。 王尊三度沉浮的历程,被后世概括为“三期贤佞”。这里的“三期”指其三次重要的仕宦阶段,而“贤佞”则代表其身边或朝中与之对立的善恶两种势力。每当他施展才干、匡正时弊时,便会有佞臣构陷排挤;而当朝廷陷入困境时,又不得不重新任用这位贤臣。这一循环深刻揭示了封建王朝中正直官员常面临的困境:他们的能力与品德是国家所需,但其刚直作风却往往触怒利益集团,导致政治生命在褒贬、起落中艰难延续。 “三期贤佞”典故的出处《汉书》,由东汉班固编撰,作为正史其记载具有权威性。这一故事被后人反复引用,成为形容忠臣屡遭陷害却又屡被重用的经典案例。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中论及直笔书写时,曾以王尊事例说明史官应不畏强权、如实记录;宋代以降,文人更常借此典抒发对政治清明、亲贤远佞的期盼。该典故不仅承载着对王尊个人命运的同情,更凝聚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对“贤佞斗争”这一永恒主题的深刻反思,具有重要的历史警示与道德教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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