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ān shā1.擅自杀人。 2.指无须禀命而可诛戮。
“专杀”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随着历史语境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主要可解释为“专门诛杀”或“擅自诛杀”,并在古代文献中常见于政治、军事和法律语境。 从字面意义来看,“专杀”由“专”和“杀”二字组成。“专”字在此处表示独断、独自掌握或专门针对;“杀”即诛杀、处死。因此,“专杀”最直接的含义是“专门进行诛杀”,常指针对特定对象或群体的处决行为。例如,在古代战争中,将领可能下令“专杀”敌方首领或特定兵种,以达成战术目的。这种用法强调行动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往往带有强烈的暴力色彩。 在更广泛的历史和法律语境中,“专杀”常引申为“擅自诛杀”,即未经合法程序或上级授权而私自处决他人。这尤其在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下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汉代及以后的朝代,地方官员或将领若未经皇帝或中央朝廷批准,擅自处死犯人或有嫌疑者,就可能被指控为“专杀”。这种行为被视为对皇权和法制的挑战,常会遭到严厉惩处。史书中不乏此类记载,如某些将领因“专杀”而获罪,凸显了古代对司法权力的严格控制。 “专杀”一词的出处可追溯至早期史书和文献。例如,在《史记》和《汉书》中,已有类似表述。汉代文献常提到“专杀”作为官员越权的行为,如《汉书·刑法志》中涉及司法权力的讨论,间接反映了“专杀”的现象。唐代以后,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专杀”更频繁地出现在史书和奏章中,成为批评官员滥权的重要术语。宋代文献如《资治通鉴》也多次提及,用以描述地方豪强或武将的违法行为。 在用法上,“专杀”多作动词使用,常见于历史叙述或法律文书中。例如,史书可能记载:“某将专杀降卒,以立威名”,意指该将领擅自处死投降的士兵。此外,它也可作为名词,如“专杀之罪”,指代擅自诛杀的罪行。在古代政治斗争中,“专杀”常被用作攻击政敌的工具,指责对方滥用权力、残害无辜,从而削弱其政治地位。 随着时代变迁,“专杀”的现代用法已较为罕见,主要用于历史研究或文学作品中,以还原古代社会的暴力与权力斗争。在当代汉语中,它偶尔出现在比喻或夸张的语境中,如形容某人“专杀”某类问题(意为专门解决),但这已偏离其原义,属于引申用法。总体而言,“专杀”一词承载了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的历史印记,反映了权力制衡与司法独立性的长期议题。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