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ù lìng1.不善;不肖。 2.没有命令。 3.不听从命令。
在古代汉语中,“不令”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文言词语,其含义丰富且用法灵活,主要由否定副词“不”与动词或形容词“令”组合而成。“令”字本义有“使、让”之意,也可引申为“善、美好”或“命令、法令”等义,因而“不令”的具体意义需结合上下文来理解。整体而言,“不令”的核心含义可概括为“不善、不好”或“不听从命令、不服从”,在不同的语境中侧重点有所不同。 从“不善、不好”这一义项来看,“不令”常用来形容人或事物的品质低劣、行为不当。例如在《诗经·小雅·十月之交》中有“烨烨震电,不宁不令”之句,这里的“不令”与“不宁”并列,描述的是雷电交加时天地不安不善的景象,意指不祥和、不美好。在描述人物时,“不令”则多指品行不端。如《左传·宣公四年》记载:“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戚,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及令尹子文卒,斗般为令尹,子越为司马。蒍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己为司马。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遂处烝野,将攻王。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弗受。师于漳澨。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伯棼射王,汰辀,及鼓跗,著于丁宁。又射,汰辀,以贯笠毂。师惧,退。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于是矣。’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初,若敖娶于䢵,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畜于䢵,淫于䢵子之女,生子文焉。䢵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䢵子田,见之,惧而归。夫人以告,遂使收之。楚人谓乳穀,谓虎於菟,故命之曰斗穀於菟。以其女妻伯比,实为令尹子文。其孙箴尹克黄使于齐,还及宋,闻乱。其人曰:‘不可以入矣。’箴尹曰:‘弃君之命,独谁受之?君,天也,天可逃乎?’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王思子文之治楚国也,曰:‘子文无后,何以劝善?’使复其所,改命曰生。‘不令’一词虽未直接出现于这段引文,但其中子文对越椒(字子越)的评判,正是基于其‘不令’(不善)的本质预测其将带来的祸患,这类用法在古籍中常见于对人物德行缺陷的批评。 就“不听从命令、不服从”这一义项而言,“不令”多用于政治或军事语境,指不遵从上级的指令或法令。例如在《韩非子·内储说上》中,有“令出而不行谓之不令”的说法,此处“不令”直接指向政令不能得到执行的状态,强调统治效能的失灵。在古代兵书或史传中,描述部下违抗军令时,也常用“不令”或“不从令”来表达。 在具体用法上,“不令”通常作为谓语或定语使用。作谓语时,如“此子不令”,意为“这个人不好(或不行)”;作定语时,如“不令之臣”,意为“不服从命令的臣子”。它往往出现在判断或描述的语句中,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其语法结构与现代汉语的“不+形容词/动词”组合相似,但因“令”字的多义性,理解时需谨慎辨析。 关于出处,“不令”作为固定搭配,最早可追溯至先秦典籍。除前述《诗经》之例外,在《管子》、《晏子春秋》等文献中亦有所见。例如《管子·法法》中有“令而不行,谓之不令”,突出政令不通的后果。后世文言作品,包括史书、政论、文集等,延续了这一用法。唐代柳宗元在《段太尉逸事状》中写焦令谌“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段秀实闻之,“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取骑马卖,市谷代偿,使勿知。”其行为正是与“不令”的横暴官吏形成鲜明对比,反衬出“不令”者的苛酷失德。 综上所述,“不令”一词承载着古人对德行与秩序的评判标准。它既可指内在品性的“不善”,也可指外在行为的“不从令”,集中体现了古代社会对个人修养与服从权威的双重要求。理解该词,不仅有助于我们精准解读文言文本,也能从中窥见传统价值观念的一个侧面。其凝练的表达,至今在探究历史文化与品评人物时,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