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ān lù1.擅自杀戮。
"专戮"一词,源于古代汉语,其含义是指不经正当法律程序或上级授权,擅自进行诛杀或处罚的行为。它由"专"和"戮"两个字组合而成。"专"在这里意为独断、擅自、专权;"戮"则指杀戮、诛杀,亦可引申为惩罚。因此,"专戮"的核心内涵是超越职权或违背制度,私自决定并执行生杀予夺之权,常带有强烈的贬义色彩,指斥行为者的专横与违法。 在具体用法上,"专戮"主要用于历史叙述或政治批评语境中,形容统治者、将领或权臣滥用权力,任意处决他人。例如,在描述暴君或军阀统治时,史书可能会记载其"专戮无辜",意指其随意杀害无罪之人。这个词也常与"擅权"、"僭越"等词语连用,强调行为者对法律和秩序的破坏。在古代政治伦理中,"专戮"被视为严重的失德之举,因为它违背了"刑赏有度"的治国原则,容易导致社会动荡和权力失衡。需要注意的是,"专戮"通常不用于现代日常语言,而是保留在历史研究、文学评论或特定论述中,作为对专制行为的批判性术语。 关于其出处,"专戮"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典籍。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中,便有相关记载:"君命无贰,古之制也。君而专戮,臣敢贰乎?" 这里的语境是讨论君臣关系,指出君主如果擅自诛杀(专戮),臣子便可能心生二意,强调了专制行为对统治基础的危害。另一处重要出处是《尚书·周书·康诰》,其中提到"勿庸以次汝封,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虽未直接使用"专戮"一词,但传达了慎刑、反对专断杀戮的思想,为后世批判"专戮"提供了理论源头。这些早期文献奠定了该词的负面意涵,使其成为儒家反对暴政、倡导仁政的话语工具。 在历史长河中,"专戮"的案例屡见不鲜,常与政治斗争相伴。例如,东汉末年权臣董卓"专戮朝臣",随意杀害大臣,加剧了朝廷混乱;明朝宦官魏忠贤专权时,亦多有"专戮忠良"的恶行,成为后世史家抨击的对象。这些用法凸显了"专戮"在描述权力滥用时的精准性。同时,该词也出现在法律文书中,如《唐律疏议》等法典虽未直接列"专戮"为罪名,但通过"擅杀"、"故杀"等条款对其实际行为进行约束,体现了古代法制对专断权力的限制努力。 从思想史角度看,"专戮"的批判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对"慎刑"与"天命"的重视。儒家强调"仁政",主张"刑措不用",反对任意杀戮;法家虽重刑罚,但也提倡"法不阿贵",要求依法行事。因此,"专戮"被视为对这两种传统的背离。在文学作品中,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小说里,人物若行"专戮"之事,往往被刻画为残暴不仁的角色,进一步强化了该词的道德谴责意味。总之,"专戮"不仅是一个历史词汇,更是承载着传统政治伦理的镜子,映照出权力约束与人性尊严的永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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