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ù jǐn1.不敬慎;不小心。 2.指行为放荡。 3.旧时考核官吏的条款之一,谓所作之事不合为官体统。
“不谨”一词,源自古汉语,是一个由否定副词“不”与形容词“谨”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为不谨慎、不慎重、疏忽大意,指在言行、态度或处事上未能做到周密、细致和恭敬,常带有失礼、怠慢或不合规矩的批评意味。从构词上看,“谨”字本义为慎重、小心,引申为恭敬、严谨;“不”字则直接表示否定。因此,“不谨”直译为“不谨慎”,但其在具体语境中所承载的责问与批评色彩,往往比字面意思更为丰富和严厉。 在用法上,“不谨”主要作为谓语或定语使用,多用于书面语及正式场合,尤其常见于历史文献、官方文书或严肃的批评论述中。作为谓语时,常描述主体的行为状态,例如“行事不谨”、“言辞不谨”;作为定语时,则修饰具体事物,如“不谨之言”、“不谨之举”。它不仅仅指代一般性的粗心,更常指向因态度不端、缺乏敬畏而导致的过失,尤其在涉及礼仪、职责、法度或重大事务时使用。例如,古代官员若因疏忽导致政务失误,可能被弹劾为“职事不谨”;子弟若行为放纵失礼,则会被训斥为“修身不谨”。其近义词包括“疏忽”、“怠慢”、“失慎”,但“不谨”更突出一种应守而未守的规范性与严肃性,批评的矛头常指向个人品德或职业操守的缺失。 该词的出处可追溯至先秦两汉典籍,在历史文献中沿用不绝。例如,在史学巨著《史记》中便有运用,其《李斯列传》中记载赵高诬陷李斯时言:“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陛下不问,臣不敢言。”其语境中虽未直接出现“不谨”二字,但所述“文书相往来”而未严查,即暗指李斯父子有“不谨”之嫌,可能导致通敌。更直接的例证可见于后世官修正史及奏议,如《明史》中多有官员因“不谨”被罢黜的记载,将其列为吏部考核的“八法”之一(如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属于需要罢职或降级的严重评价。这体现了“不谨”在传统政治文化中,作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化的否定性评价术语的地位。 从文化内涵审视,“不谨”一词深刻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谨”这一品德的极端重视。儒家思想强调“慎独”、“恭敬”、“克己复礼”,《论语》中多次提及“谨而信”、“敏于事而慎于言”。因此,“不谨”不仅仅是行为上的失误,更被视作个人修养不足、内心缺乏敬畏的表现,是对社会规范与伦理秩序的潜在破坏。尤其在君臣、父子、师徒等等级森严的关系中,“不谨”可能直接与“不敬”挂钩,后果严重。这种价值判断使得该词在历史语境中具有相当的分量。 时至今日,“不谨”在现代汉语中的日常使用频率已显著降低,更多地被“不小心”、“疏忽”、“马虎”等更口语化的词取代。但它仍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在涉及历史评论、文言仿写或某些特定文体(如严肃的批评文章或某些规章条文)中仍可见其踪迹,用以表达一种古朴而严厉的批评语气。例如,在评价某些历史人物因细节疏忽导致重大失败时,或批评某些公职人员态度轻率时,仍可能选用“不谨”一词,以强调其行为的非偶然性和态度根源。综上所述,“不谨”是一个凝结了传统礼法观念与道德评判的历史词汇,其意义、用法与出处皆与中国古代的社会规范与语言文化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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