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ān tū chū1."文化大革命"中提出的文艺创作塑造人物的原则,即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面人物,在正面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在英雄人物中突出最主要的中心人物。
“三突出”是中国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6年)盛行于文艺创作领域的一项重要原则和指导理论。其核心内容是指: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面人物;在正面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在英雄人物中突出主要英雄人物。这一理论由时任中国文化部首长的于会泳等人根据当时政治需要,在江青等人的指示和影响下,系统归纳并大力推广,成为“文革”时期文艺创作不可逾越的教条和评判标准。 从具体含义与用法来看,“三突出”原则旨在构建一种高度等级化、绝对化的艺术表现模式。首先,“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面人物”,意味着作品中的角色必须立场分明,正面人物(代表无产阶级和革命力量)应占据叙事的中心与道德制高点,反面人物或中间人物则被置于从属或被批判的地位。其次,“在正面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要求进一步聚焦于正面群体中更具典范性的英雄角色,赋予其更光辉的形象和更重要的情节。最后,“在英雄人物中突出主要英雄人物”,则达到创作的终极目标——塑造一个完美无缺、至高无上的核心英雄,这个人物往往被塑造成理想化的革命化身,其思想、言行均成为绝对正确的标杆。在实践中,这一原则渗透到戏剧、电影、小说、绘画、音乐等各个艺术门类,导致人物形象趋向脸谱化,叙事结构趋于僵化,艺术创作沦为政治口号的简单图解。 “三突出”理论的出处与形成,紧密关联于文革时期的政治背景与文艺斗争。其直接源头可追溯至1960年代初期,江青等人对文艺界的干预和对所谓“封资修文艺”的批判。1968年5月23日,于会泳在《文汇报》发表题为《让文艺舞台永远成为宣传毛泽东思想的阵地》的文章,首次明确系统地提出了“三突出”的表述。此后,这一理论经由姚文元等人的审定和鼓吹,被奉为“无产阶级文艺创作的根本原则”和“指导革命文艺创作的经典理论”,通过官方文件和舆论工具在全国强制推行。它不仅是江青等人推行文化专制、树立个人权威的工具,也深刻反映了当时极左思潮下,艺术被彻底政治化、工具化的历史现实。 “三突出”原则的影响与评价,在历史的不同阶段截然不同。在文革期间,它被尊为金科玉律,违背这一原则的作品常遭到严厉批判,艺术家动辄得咎,导致文艺园地百花凋零,仅存“样板戏”等少数符合其模式的作品。1976年文革结束后,随着拨乱反正和思想解放的推进,“三突出”理论因其严重违背艺术规律、扼杀创作自由、助长个人崇拜和文化专制主义,而受到全社会的反思与彻底否定。它被普遍视为极左文艺路线的典型代表,是中国当代文艺发展史上的一段深刻教训。今天,“三突出”已成为一个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词语,常用于指代那种机械、刻板、为政治宣传服务的公式化创作倾向,警示后人艺术创作必须尊重其自身规律,坚持多样化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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